IQOS旗舰店| IQOS电子烟| IQOS专营店| IQOS自营店| IQOS维修| IQOS直营店

临潼法院审结首例贩卖“上头电子烟”刑事案件

2022-01-25 08:00 举报
你听说过电子烟吗?电子烟是普通香烟吗?警惕!有种“上头电子烟”是毒品而非普通香烟千万碰不得! 近日,临潼区法院审结辖区...
     你听说过电子烟吗?
电子烟是普通香烟吗?
警惕!有种“上头电子烟”是毒品
而非普通香烟
千万碰不得!

     近日,临潼区法院审结辖区首例贩卖“上头电子烟”的刑事案件,被告人李某某因贩卖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四个月,罚金14000元。正值青春花季的年轻人,因自己的一念之差悔恨终生!

      该案中查获的“上头电子烟”,经鉴定含有合成大麻素类成分,该种成分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被国家纳入管制范围,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,被称为新型毒品。该种新型毒品的致幻性、成瘾性远大于传统毒品,常常伪装在普通电子烟之中,外表“包装精美”、“口味新颖”,常常以糖果、爆米花食物、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,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,极易诱导青少年走向涉毒的深渊!

     目前,临潼区法院正在审理的数十起“上头电子烟”的刑事案件,十余名被告人均系20岁左右的青少年,甚至还有在校大学生,因一时猎奇心理、好奇心强、追求“娱乐”、逆反心理等种种因素,行错一步,满盘皆输!

     法官在此提醒大家,尤其是广大青少年,要务必提高警惕,远离“上头电子烟”等新型毒品,切莫因为电子烟的称呼而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!毒品带来的快感只是一瞬间,但是它造成的伤害,却需要用一辈子去承担!珍惜生命,擦亮双眼,远离新型毒品侵蚀!


来源:临潼区法院



审核:贺雪丽

责编:白冰

西安中院新媒体中心出品

本文转载自公众号:西安中院

客服微信二维码